三权分立,是现代政治体系中惯用的方式。在古代中国,也使用过一种将军事指挥权,司法权,行政权相互掣肘的“三权分立”地方管理制度。其中,实施行政权的最高长官,就是承宣布政使。
明太祖洪武初,罢元代的行中书省。到宣宗时,除南北两京外,分全国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
主要职责有三点:1、承宣政令,布政使承接上级指派的政务、法令并督促其贯彻实施。2、管理属官,按期发放俸禄,考核政绩,接得上报督抚。3、掌控财赋,负责征收全省各地赋税,负责财政收支。统计全省各府户民事内容。不过到了宣宗以后,为加强统治,各地开始设立总督、巡抚。布政使就从封疆大吏,变成了打酱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