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止非法猎捕、滥杀野生动物。
2、严禁在集贸市场和其他场所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3、餐饮行业不得将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作为菜肴进行销售,餐馆的名称不得以“野味”字样冠名。
4、客货承运行业自觉拒运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5、自觉拒食用野生动物制成的食品及拒绝使用各类皮草制品。
6、积极举报非法捕杀、贩卖、食用、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
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是指在大自然的环境下生长且未被驯化的动物。野生动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泛指兽类、鸟类、爬行类、两栖类、鱼类以及软体动物和昆虫类。狭义指除了鱼类和无脊椎动物以外的上述各类动物,即包括兽类、鸟类、爬行类和两栖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