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县是福建省旧县名,属于福建省莆田市。莆田为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之一。1983年国务院批准建立地级市,下辖城厢区、涵江区、仙游县、荔城区、秀屿区。全市陆域总面积4200平方公里。
莆田县自唐武德五年(622年)正式置县,唐代先后属丰州、武荣州、清源郡(治所均在泉州),宋代先属清源郡、平海军;置兴化军后至清末,一直是兴化军、州、路、府的属县;民国初期,撤销兴化府后,先后属南路道、厦门道、兴泉省、第四行政督察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属省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晋江专区、闽侯专区、莆田地区、莆田市。2002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莆田县,设立荔城区、秀屿区,将原莆田县的常太、华亭、灵川、东海4个镇划归城厢区管辖,原莆田县的江口、梧塘、萩芦、白沙、新县、庄边6个镇和大洋乡划归涵江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