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属于健康状况。残疾在中国古代法律中指人肢体或五官伤残,较笃疾为轻。残疾可以指身体的,也可指心理的、社会的和文化的残疾。在国际社会中最新表述,残疾是涵盖损伤,活动受限和参与局限在内的概括性术语,是一个复合词。
含义解释:
1、伤残人士是指心理、生理及解剖或功能上的缺陷和异常,为外伤所致,具有不同伤残等级,其伤残程度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的,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重,例如脑血管意外的偏瘫,或由于疾病或外伤的大腿截肢。可以说是从生物学观点所领会的残疾。
2、残疾人即肢体、语言、听力、精神、智力或多重存在长期缺损的人,这些缺损与各种障碍相互作用,或可阻碍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在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和切实地参与社会。
3、残障人士:全称残障人士,由于残损或残疾程度严重,身心功能严重障碍,不但个人生活不能自理,而且影响参加社会生活和工作,残疾人士包含残障人士,只是残障人士专指严重程度的残疾人,生理功能部分或完全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