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
消防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它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凡是有人员工作、生活的地方都有可能发生火灾。因此,要真正在全社会做到预防火灾发生,减少火灾的危害,必须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和全体公民共同参与,实行群防群治。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