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名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标题,中间填写更名申请表;
2、文字,写下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然后写清楚原因、目的和希望;
3、签名,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和时间,尽量使用标准语言,避免口语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八条: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