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人一般无法查询他人的婚姻登记信息。本人想要查询婚姻信息只能由本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到民政部门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处有义务向需要查档的婚姻当事人出具相关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告知其档案存放地。
谁可以查看婚姻状况:
(一)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四)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五)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需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公民查询婚姻登记档案一般情况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