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概括的说,流转协议应当包括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身份信息,所要流转的土地的具体位置,流转的前后时间、流转费及起算点等相关支付方式,流转土地的大小,流转协议标的的用途及权利义务,以及流转协议产生纠纷解决的方式方法,违约责任及其他特别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