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建立以前,在中国的东北方,广沃的原野上生活着一个民族,就是女真族。
女真族内部也分很多不同的部族,彼此间的发展和组织比较混乱,有些靠北些的那部分部族,比如索伦部和野人女真比较落后,还处在类似于原始社会的酋长氏族阶段,靠南一些与汉民族交流比较多是这部分部族,比如虎尔哈部与海西扈伦四部发展到了领主制社会。
这个领主制度和欧洲古代的封建领主制度非常相似。不同的是,欧洲领主制是以家庭和个人为基本单位,而女真族的这种领主制是以氏族和家族为单位,整个氏家都依附于领主。
领主有大片的领地,在他的领地内,所有的东西,一草一木,一山一河都是领主的,当然也包括生活在这片领地上的人口,甚至这些人口所拥有的一切财产,都是领主的。
是不是有点“率土之宾,莫非王臣”的感觉?
即然居住在领地上,这些依附氏族或者家族就必须向领主氏族每年缴纳供赋,接受领主的剥削。而领主氏族内部也有贫富差距,族长(穆昆大)或者军事长官(章京)占有的土地多,而普通氏族成员占有的土地就很少了,但这些氏族成员是不交纳贡赋的,还可以分享对外战争中所收获的战利品。社会地位、政治权利大家都一样。
这个情况也和欧洲古代很相似,剥削的对象主要指向外来氏族或家族。
由于当时女真各部并没有统一,各个领主之间也有很深的矛盾,这不难理解,谁也想多占地,多拥有一些依附氏族。彼此间就经常互相争夺领地和人口,还争夺“敕书”。
这个“敕书”是什么呢?就是贸易执照,拥有敕书,就能合法地与明朝进行商品交易。这东西非常重要,当年努尔哈赤的爷爷和父亲被明朝官兵在平叛中误杀,明朝就用这个“敕书”来安抚他,消除他的仇恨。努尔哈赤也正是靠着这些“敕书”收附了很多女真族的氏族部落,最终统一了女真各部。
继续说领主间的互相争夺的这个事情。
互相争夺就要打仗,打仗有输有赢,有占领,有逃跑。大鱼吃小鱼,这些土地资源就逐步被少数强大的领主们集中了,形成较大的几股势力。其它弱小的氏族失去了领地成为流浪群体。
强大领主给这些依附来的弱小氏族一些土地,让他生存下来,但这些依附者则必须向强大领主的氏族每年上交供赋,氏族成员也必须为领主氏族的成员们干家务活。与其它领主发生矛盾,这些氏族也必须出动人马跟随领主的氏族去打仗。
这些依附氏族就被领主们称为“包衣阿哈”。
除了主动依附,“包衣”还有其它来源,主要是投降部族和战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