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前加、减名,按实际情况依据双方申请办理。
如果是赠与买卖方式:双方需签订赠与合同或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一方赠与另一方部分或全部产权,之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户口簿、赠与合同或者赠与公证书、完税凭证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更名手续。
买卖:如果双方存在支付一定的房屋价款,双方可签订买卖合同,买卖部分或全部的产权份额,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户口簿、不动产完税凭证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
婚后给房产加、减名:
1.夫妻一方将个人名下的婚前房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另一方。
这种情况下双方需签订赠与合同或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一方赠与另一方部分或全部产权,之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婚姻证明材料、户口簿、赠与合同、或者赠与公证书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更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