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在《史记》当中,专门写了一个《刺客列传》,记载了四位有名的刺客,专诸,聂政,豫让,荆轲,虽然说荆轲的名气最大,但是另外三位在当时也都是非常有名的。不过在他们之外,还有一位著名的刺客要离,他虽然长得很丑也很矮小,但是为人却有万人之勇,刺杀庆忌最终也成功了。但是为什么司马迁没有把他列入刺客列传当中呢?
1.要离简介
要离[yāolí](?—前513年),春秋时期吴国人,生活在吴王阖闾时期。其父为职业刺客,要离为屠夫,后由于成功刺杀庆忌,为春秋时期著名刺客。生得身材瘦小,仅五尺余,腰围一束,形容丑陋,有万人之勇,是当时有名的击剑能手。足智多谋,以捕鱼为业,家住无锡鸿山山北。今无锡鸿山东有要潭河,西南角有要家墩,是要离捕鱼、晒网的地方。
要离生平事迹主要记载于《吴越春秋》卷四《阖闾内传》。据《吴越春秋》所载,吴王阖闾在即位后第二年(前513年)派遣要离刺杀庆忌。
在吴国历史上,吴王阖闾时代是吴国最兴盛时期。公元前515年,吴王阖闾派专诸刺杀吴王僚,吴王阖闾成功篡位。吴王僚之子庆忌为报杀父之仇,筹集兵力,不断扩大自己的势力,以备攻打吴国,夺取父亲的王位。当时,不管是吴王阖闾政权的稳定还是百姓和平生活都受到严重威胁。为此,要离用苦肉计成功刺杀了庆忌。要离回国后,吴王阖闾亲自迎接,并且要重重赏赐要离。
要离不愿接受封赏,说:“我杀庆忌,不是为了做官发财,而是为了吴国的百姓生活安宁,免受战乱之苦。”说完,要离拔剑自刎。要离刺杀庆忌是春秋时期的一件重大事件,庆忌的离世不但消除了吴国发展的不稳定因素,而且使当时百姓避免了颠沛流离的生活。要离刺杀庆忌顺应了当时政治的发展,符合时代的要求,对于推动春秋时期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2.有关要离的记载
有关要离的记载最早是《吕氏春秋》:“要离可谓不为赏动矣。故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廉故不以贵富而亡其辱。”至于要离其人及其“义”和“廉”到底如何,文中没有讲明,我们也不得而知。
其次是西汉末年古经文学家刘向编纂的《战国策-魏策四》“唐睢不辱使命”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唐雎曰:‘此庸夫之怒也,非士之怒也。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怀怒未发,休祲降于天,与臣而将四矣。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今日是也。’”这里出现了“要离刺庆忌”的记载。
其三是东汉时期赵晔所著的《吴越春秋》第四卷《阖闾内传》中,完整地叙述了“要离刺庆忌”的故事。这是“要离刺庆忌”故事的基本定型,之后的有关说辞皆以此为本。
有人认为“要离刺庆忌”是战国时流布在民间的传说。据《左传》记载,庆忌死于吴王夫差二十一年(前475年),从时间上说是不可能的,这个事件根本就不存在。况且《吴越春秋》记载的铺张渲染,几类小说家言,很不可信。
但从《吕氏春秋》和《战国策》的记载看,历史上还是有要离其人的,而且早在战国时期要离就与专诸、聂政并列为三大“布衣刺客”之一,民间也有了“要离刺庆忌”的传说。至少司马迁编著《史记》的时候,应该是知道“要离刺庆忌”的故事的。《史记》在编写中对民间传说是不吝吸收的,相信专诸刺王僚、聂政刺侠累、荆轲刺秦王也有很多传说的成分,那为什么司马迁将专诸、聂政写入其中,而单单放弃了“要离刺庆忌”呢?
3.为什么司马迁没有记录要离
我想还是应该从“要离刺庆忌”事件本身来寻找一下答案。
如果认为《吴越春秋》中的记载是文学性的,文学的加工一般是在历史的“主干之外”“添枝加叶”,那我们就将《吴越春秋》中“要离刺庆忌”的主干剥离出来。
《吴越春秋》中记载的“要离刺庆忌”的故事的梗概是这样的:阖闾刺杀吴王僚后,担心前太子庆忌带兵回吴国争夺王位,想派人刺杀庆忌。伍子胥便向阖闾推荐了身材瘦弱矮小的要离。要离主动向阖闾献上了“苦肉计”,让阖闾砍断自己的右手,待他投奔在卫国的庆忌后,阖闾又将要离的妻子儿女在街市上烧杀。要离因此取得了庆忌的信任,协助庆忌在卫国练兵准备伐吴。三个月后,要离在随庆忌伐吴的船上,趁机刺杀了庆忌。庆忌临死时放走了要离,要离因内心惭愧在回吴途中自杀。
《刺客列传》中刺客的行刺过程都是惊心动魄、鲜血淋淋的,为了达到目的,刺客毫不怜惜自己的身体,豫让为行刺赵襄子“漆身为厉,吞炭为哑,使形状不可知,行乞于市。”荆轲为了取得秦王的信任也送上“投名状”——秦国叛将樊于期的人头和燕国督亢地区的地图。但在谋刺过程中使用“苦肉计”的,要离要算第一人了。如果这“苦肉计”只用在自己的身上也就罢了,要离却以妻子甚至儿女为代价,这就丧失了基本的人性。战国初期的吴起“杀妻求将”已经为人所不齿,要离竟连自己的儿女都牺牲,可见这个人的狠毒和冷血。
专诸刺杀王僚和聂政刺杀侠累,都是在侍奉自己的母亲终老之后,《刺客列传》中五人的刺杀动机都没有离开“知恩图报”这个基本的道德范畴,而尽孝本身就是一种“知恩图报”,而且是“知恩图报”的道德制高点。父亲对儿女的关系,是一种“天伦”之序,也是一种契约关系,是人类的基本价值之一,同样是信用的道德制高点。要离在没有任何缘由的情况下,将妻子儿女交给阖闾虐杀的行为,丧失了人伦底线,也撕毁了父子之间的契约,与司马迁以孔子“仁”为核心的基本价值判断是完全相背离。
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对自己的名声非常重视,出名的欲望比较强烈。要离就是一个为博取名声不择手段的人。伍子胥没有给要离什么恩惠,至少记载里没有。阖闾也没有给要离什么恩惠,反而不太信任他。在这种情况下,要离主动要求刺杀庆忌的动机是什么呢?只有两点,一是觉得阖闾瞧不起他,这是他所不能容忍的。二是因为他出名的欲望过于强烈。《东周列国志》第七十四回“囊瓦惧谤诛无极,要离贪名刺庆忌”,指出了“要离刺庆忌”动机是因为“贪名”,这再准确不过了。要离正是贪图名声,而不惜将自己的至亲骨肉以最为惨烈的方式毁灭掉了,这只能说明要离的极端自私与狭隘。
《吴越春秋》中有关“要离刺庆忌”的情节再怎么虚构,只要要离将自己的妻子儿女主动交由阖闾烧杀这一点是真实的,就说明要离是丧尽天良的禽兽之人,而司马迁是不会给这种人树碑立传的。
这或许就是司马迁没有将“要离刺庆忌”写进《刺客列传》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