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产,任何时间再出售,均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继承原房产证上登记时间为准,满2年再出售,免征营业税。
房产做为遗产继承与其他财产的继承没有什么不同。《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发生时,首先根据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就按照上述法条确定继承人的范围进行继承。不过房产继承的特殊之处在于需要进行份额划分。可首先对房产进行价值评估,然后由份额最大的一方获得房产,然后将其他份额以现金方式补贴其他继承人。或者是直接将房子变现,各个继承人按份额取得相应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