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时,职工个人无需亲自到场,单位申领到生育医疗费及生育津贴后,由单位将资金打到职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申领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包含规定的并发症、合并症住院医疗费)及生育津贴待遇时,带上所需材料,即:
1、打印且加盖公章的《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
2、有并发症(合并症)的应同时打印上述文件且加盖公章,以及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加盖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章);
3、出院证明(加盖病情证明专用章);
4、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
5、生育服务证、住院医疗费用清单(仅限有并发症、合并症的提供)等原件和复印件。
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及生育津贴待遇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