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还欠款的收条应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收到欠款的种类、币种、钱的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要写明收到欠款的具体信息,如时间等等,最后要求署上收款人的姓名或单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
《民典法》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归还欠款的收条应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收到欠款的种类、币种、钱的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要写明收到欠款的具体信息,如时间等等,最后要求署上收款人的姓名或单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
《民典法》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