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产房上市交易的条件是:1、涉及国家安全、保密,以及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等单位在机关办公、教学、科研区内的住房,不宜公开上市出售;2、住房面积超标未处理;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上市出售的住房。
满足上市的条件后,到产权单位或托管单位开具《物业结清证明》,然后到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蓝岛西区)办理《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然后就可以正常的上市交易。
央产房全称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一般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建住房;所属机构为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等;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