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保后3个月内办理续保的,视同连续参保;停保超过3个月再续保的,视作重新参保,按新参保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并重新计算连续参保缴费时间,参保职工停保前的缴费年限可以计入累计缴费年限。
若连续3个月及以上未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除须补缴全部医疗保险费和滞纳金外,其医疗保险待遇则按新参保人计算。参保人停保的,从办理停保的次月起停止缴纳医疗保险费,并终止医疗保险待遇,停保前已缴纳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如果中断的是养老保险,可以补续,但可能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如果中断的是医保,则在中断期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医保从中断之日起有一个缓冲期,如果超过3个月没有续保,则连续缴费年限会重新计算,医保报销额度和重大疾病医保额度也会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