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后驾驶人要想拿回驾驶证,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签发地,参加为期一周的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在20日内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发放驾驶证,如果驾驶人出现考试不合格的行为,则应继续参加学习考试,直到合格为止。拒绝参加学习、拒绝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宣布暂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