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分情况看待。下水道的维修管理责任由物业负责,如果是因物业未积极履行管理义务导致下水道反水,那么由物业担责;如果是由于其他住户使用下水道不善导致反水,由该住户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由住户自身使用不善、改接管道等行为导致反水,由住户自身承担责任。一般情况都会考察多方责任,确定主要责任的承担者,按照责任分配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