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抵扣的发票还能开红字发票冲,抵扣方先把进项税额转出,然后再开一份红字发票信息表,这样开票方才可开红字发票。
对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的用途不同,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购进货物,如果专用于简易计税办法、增值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部分以及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等,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根据相关规定,先全额抵扣,然后再按照规定比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