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是在1951年5月23日解放的。
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谈判是在四月二十九日(1951年4月29日)开始进行的,双方的谈判于五月二十一日结束(1951年5月21日),二十三日(1951年5月23日)举行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签字仪式。
西藏的占地面积约为中国陆地总面积的八分之一,在中国各省区中,位居第二名。相当于英国、法国、德国、荷兰和卢森堡五国面积的总和。北面与青海省相邻,东面和东南面同云南省、四川省接壤;南部与西部自东而西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等国以及克什米尔地区毗邻,国境线长约3842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