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去世后,对房产拥有继承权的配偶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房产证原件和配偶死亡证原件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同时需要把去世的配偶的所有法定继承人都聚集到公证处,当场一致确认同意把不动产过户到其中一个继承人。继承公证办好之后,到当地的房管局办理不动产继承过户,将房产证办理更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