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指的是行为人通过禁闭、扣押或其他强制手段,非法剥夺受害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受害人的身体自由权。该罪在主观的表现是行为人明知自己所采用的方式,会产生非法剥夺受害人人身自由仍故意为之。根据《刑法》有关非法拘禁罪的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拘役、有期徒刑、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非法拘禁他人期间实施殴打、侮辱情节的,则从重处罚。行为人犯前款罪,致人受害人重伤的,则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受害人死亡的,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