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后,就相应地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
因此,劳动者为公司工作了,公司就必须为劳动者支付工资,如果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
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