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如果夫妻一方想要离婚但是另一方不想离婚的,不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寻找亲朋好友或者居委会帮忙做调解协商,如果不是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可以协商的就不离婚。但是夫妻双方都有婚姻自由权,有结婚和离婚的自由,因此欲要离婚的一方即便不能协商离婚,也可以通过诉讼离婚进行离婚。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