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应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但需注意的是这些费用是必要费用,其他不必要的费用并不包括在抚养费的范围内。课外补课费不属于必要支出的费用,不包括在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一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