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第十一条规定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应超过表3的规定:表3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
类别适用对象使用面积(平方米/人)
中央机关部级正职54部级副职42正司(局)级24副司(局)级18处级12处级以下9
省级机关省级正职54省级副职42正厅(局)级30副厅(局)级24正处级18副处级12处级以下9
市级机关市级正职42市级副职30正局(处)级24副局(处)级18局(处)级以下9
县级机关县级正职30县级副职24正科级18副科级12科级以下9乡级机关乡级正职、乡级副职、乡级以下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规定和精神自行做出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