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按照标准化信息采集相关规定,进行信息采集属于正常警务工作需要,不会对今后工作与生活造成影响。
并且,《国家安全法》第六章第77条第四款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本法第83条,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
局采集公民的手机卡的信息是有法律依据的,我们应予以配合。
但是,要建立在为了国家的安全需要基础上,对于明显侵犯个人的隐私等不合理要求,也是可以拒绝的。
【法律依据】
《国家安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