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级伤残可以享受正常的工伤医疗保险待遇,在医疗期间工资照发,同时医疗期间必要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等都可以报销。同时还享受9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劳动合同的,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另外,用人单位还会支付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