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评定和伤情鉴定的区别包括。
1、确定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进行,这是因为两者的评价基础不一样。
2、目的不同。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
3、标准依据不同。
4、使用目的不同。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责任,而伤情鉴定则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5、等级划分不同。伤残评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1到10级,伤情鉴定则根据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