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并不是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而是一些农村的集体组织,或房地产开发商打着建设新农村的口号,在集体土地上建设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和建造的商品房。小产权房只是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约定俗成的叫法,并不属于法律上的概念。这类型的房屋是不会获得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的,购房合同也不可能会在国土房管局进行备案。所谓的产权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