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容易把“签订”和“签定”这两个词语搞混,从而造成使用上的错误,或者说是不严谨。那么,这两个词语到底有没有区别,又该怎样区别呢
首先从字面上看,两个词都有一个“签”字,即都有签合同、签协议的意思。而“订”呢,也是经商讨立下合约的意思,两个字可以算是并列关系,叠加在一起构成“签订”这个词,其意思也就是我们通常理解的签合同的那个动作;再看“签定”呢,有人认为这两个字加在一起是一种递进的关系,即签合同后进一步使合同固定下来,使它生效的意思。
严格的说,在我们签合同签协议的时候都应该使用“签订”这个词,这个词被收录在了《现代汉语词典》中,其注释就是“订立条约或合同并签字”。同时,在我国法律的用语中,不论是《合同法》还是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都是使用的“签订”而非“签定”,也就是说这个词是有法律意义的。而“签定”这个词,严格说是不存在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