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对于离婚后户口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各位朋友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最佳方案。
第一,迁回原籍,这是最常见的做法;根据户籍的有关规定,原户口所在地同意迁回的,就可以迁回婚前原户籍所在地。
第二,现籍分户:户口和前夫或前妻分开,单独立户。虽然还是一个户口地址,但是户口在法律意义上分开。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存在差异。
第三,再婚后再迁;离婚后再婚,需要迁移户口的,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有具体的规定,可以先向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第四,不迁出;双方离婚后,户口不一定要迁出,还可以继续保留在现登记处。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