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是证明婚姻状况的合法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用途:如果二婚,再去办理结婚证的时候,需要出示离婚证;如果离婚后,在办理户籍迁移等手续时,也是需要出示离婚证的;如果当事人要进行房屋买卖,也需要出示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2项、第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