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