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方行使探视权,对方不配合,首先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对方仍不配合,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当事人一方行使探视权,对方不配合,首先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对方仍不配合,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