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不等于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长期同居构成重婚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持续、稳定地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条: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