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ETC不交会影响征信记录,对拒不缴纳通行费的,征收管理机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且缴纳通行费的情况,依法将其信用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法律法规依据为:
《武汉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征收管理机构应当对机动车所有人缴纳通行费的情况进行记录,对欠缴通行费的,应当采取适当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补缴;对拒不缴纳通行费的,征收管理机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机动车所有人对征收管理机构征收通行费的数额有异议的,可以向征收管理机构提出复查申请,征收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书面通知机动车所有人。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所有人缴纳通行费的情况,依法将其信用信息纳入征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