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合作意向书的书写内容包括:1、标题,标题主要写某合作单位或公司名称加上合作意向书几个字;2、首部。首部要写明合作单位名称,有的在名称后用括号注明甲方或乙方。简明扼要地说明签订合作意向书的目的、遵循原则,以及双方达成什么方面的意向。首部结尾应写明是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作意向书,以过渡到正文主体;3、主体。主体即正文部分。把协商一致的意见有逻辑顺序地分条一一列举成项;4、尾部。尾部要写明签署合作意向书单位的全称、加盖公章,参加和签订合作意向书人员应签名盖章,注明签署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五条: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