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统一”通俗解释是一个事物整体的存在,即为肯定;在整体的存在里,阻碍其自身发展的部分存在,需否定。这肯定与否定统一起来,就是对立统一规律。
以人类的角度来看,目前并不存在万能的、普遍适用的对立统一规律,那只是在恩格斯的旧唯物主义基础上自然辩证法里才有的。但却是存在很大缺陷的。所以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只存在于人的实践之中,主观与客观之中,建构在实践本体论之上。
“对立统一”通俗解释是一个事物整体的存在,即为肯定;在整体的存在里,阻碍其自身发展的部分存在,需否定。这肯定与否定统一起来,就是对立统一规律。
以人类的角度来看,目前并不存在万能的、普遍适用的对立统一规律,那只是在恩格斯的旧唯物主义基础上自然辩证法里才有的。但却是存在很大缺陷的。所以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只存在于人的实践之中,主观与客观之中,建构在实践本体论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