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不以赌博论处。参与网络赌博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博网站或者接受代理可能触犯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2、公安部关于办理赌博违法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二)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计算机网络赌博、电子游戏机赌博,或者到赌场赌博的;
3、现行《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