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有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2018年7月,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如下:1、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2、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3元/小时。该标准目前尚无改变。
法律依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自2018年8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下列标准实施:一、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3元/小时。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