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讲:
裁定和判决属于诉讼法的范畴。
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完结之时,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作出的权威性判定。
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对审判和执行程序中的问题以及个别实体问题作出的权威性判定。
两者主要不同在于判决重于处理实体问题,而裁定重于处理程序问题。
裁决则主要是一个行政法的概念,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特定的民事纠纷居间进行载断的行为。
裁决与法院的判决、裁定有明显不同,比如权力主体不同,权力来源不同,适用范围不同,适用程序不同,最后的效力不同等等。
至于裁判,似乎并不是一个文件的称谓。
如裁判文书,包括了判决、裁定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