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者,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
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