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双方来往的短信、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4、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
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双方来往的短信、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4、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
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