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