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的学籍表存放在当地教育局;在校大学生的学籍表在学校;毕业后学籍表多存放于工作地人事局。同时学籍表也可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学信网查询。我国明文规定,凡是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学校会在三个月复查合格后为学生注册学籍,填写学籍信息登记表,简称学籍表,记载着学生的个人有效信息及学校就读的成绩、奖惩诸多情况。
学籍如何办理?
1、学校按照当地教育部门划定的学区及其他要求招收新生。
2、初中生入学时要将学生小学档案、户口及房产证交予学校审查,合格后凭有辖区教育部门学籍管理公章和学校公章的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小学生入学时将户口和房产证交予当地教育部门审查,合格后凭盖有辖区教育部门公章的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到。
3、学校招收学生入学后,要为每位在校生注册学籍。
4、学校不得为非本校学区的学生建立学籍。
5、新自超过指定报到时间两周的,学校可取消学生的入学资格,特殊情况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