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六部是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六部是尚书省的直属单位,每部设尚书为最高长官,总管本部政务。从明朝开始,尚书省这个单位被废弃掉,六部直接归皇帝管辖,从此成为了主管全国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清朝仿明制设六部。大体上和明朝的类似,只是在人员配置等细节方面略有不同。
六部在理论上都是平级,但实际上大家都公认吏部是六部之首,吏部尚书被人尊称为天官。吏部掌管天下文官(武官不归吏部管)的任免、考课、升降、勋封、调动等事务。吏部下设四司,文选清吏司负责管理文官的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负责管理官员的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负责管理文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负责管理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