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罪犯有通信自由。但是,来往信件不得写不得当的内容。
《监狱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