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开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票面乘车站开车前48小时以上的,退票时收取票价5%的退票费。
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
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退票时收取票价20%退票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