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代,诸侯之间经常互相“质子”,即把儿子质押给盟国,作为一种守约的保证,这种取信的方式。在平等的条件下,质子是相互的,更多的时候则是因为有求于人,质子便成了单方面的行为,所谓“国强欲待弱之来相事,故遗子及贵臣为质”。
质子制度是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最常见的一种外交方式,由于春秋战国时候大大小小的诸侯国分裂割据,战乱频发。后来一些强大的国家为了互相牵制,就会把本国国君的儿子,或者是其他身份贵胄的皇室成员送到别国生活。如此一来,增强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信任,减少了因为相互猜忌而引发的战乱。古语有云,两国交战不斩来使,实际上质子也是这样的一种存在。质子即便在其他的国家得不到善待,但是对方也绝对不可以危及到质子的性命。历史上就连秦始皇嬴政小时候,都曾经跟着父亲一起在赵国当过一段时间的质子。